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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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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和资产利用率,经本单位研究决定,对位于南宁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凯路8号广西轻工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内1#厂房二层的中央厨房车间及其配套设备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招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场地简介
  (一)招租场地位置
  南宁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凯路8号,广西轻工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1#厂房第二层。
  (二)实物现状
  整栋1#厂房于2019年建成,中央厨房车间位于第二层,面积1043平方米,配套厨房设备、环保、水电等附属设备设施。车间属于混合结构。所属机器设备共70项,原值1,024,956.15元,目前中央厨房车间内配套条件完善、各项资产使用状态良好。
  (三)出租用途及期限
  1.许可用途和禁止用途:用于食品生产。禁止改变设施 结构,开展非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分租。
  2.租赁期限:拟定租赁期限为3年,自2025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具体以签订时间为准)。租期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租,但须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市场行情重新确定租金价格。
  二、招租条件
  (一)主体要求:境内外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以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
  (二)信用要求及履约能力:承租方要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合规经营要求:承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在租赁场所内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定及出租方合理的管理要求,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不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共利益、出租方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若因承租方未合规经营引发任何法律责任、行政处罚或第三方索赔,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且出租方有权依据租赁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租金及收缴办法
  (一)租金面议
  (二)租金支付方式:采用押二(押2个月租金)付三(一次性支付3个月租金)的方式,先交租后使用,租金按季支付,第一季租金自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季度租金每季5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前一次性支付下一季的租金。租金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保证金给出租方。若租期内无违约情况,合同终止后出租方无息退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女士13807802818。
  
 
  广西国控轻工院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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