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行业资讯

为防空袭,南宁新建民用建筑或将配防空地下室

发布时间:2016-11-28

分享到: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郭燕群)如果真的发生空袭,市民往哪里躲?多高多大的新建民用建筑应该修建防空地下室?11月24日,南宁市法制办就《南宁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的修订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该规定继2005年后的再次修订。目前公开的征求意见稿中,对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的标准作出明确和细化,拟规定按总建筑面积的2-4%进行修建。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除了学校教学楼、2000平方米以下的多层建筑、工业厂房之外,在南宁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的民用建筑,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重要经济目标区新建民用建筑,都应当按要求修建防空地下室。如果发生战争,市民可就近到附近的防空地下室进行掩蔽。
防空地下室该如何建,建多大规模?这次修订,根据不同性质的建筑明确了修建标准,同时强调,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应与地面主体工程同步修建。例如,对高层建筑,征求意见稿规定,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建筑,市区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4%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县城区域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2%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有的人防工程比较隐蔽,如果真的发生空袭,市民可以往哪里躲?为方便市民寻找疏散点,征求意见稿规定,除国家规定应当保密的外,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悬挂人民防空工程标志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在重要的人民防空工程附近道路设置明显的路线指引标识。据悉,南宁市人防部门正在开展在全市范围内设置人防标志的相关工作。
 
上一篇: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 下一篇:2016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评审奖励项目清单(续上一篇))